日期:2015-08-07 14:30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与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标准的审定工作。
积极推动并保留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2013年下半年,我们得到住建部市场监管司提出取消该两个《标准》的信息。由于多年来,这两个标准的执行,为规范行业行为,开展有序竞争,保证城市照明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协会积极向住建部城建司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和意见,主动提出并开展了对全行业城市照明管理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向住建部城建司提出了建议保留并继续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