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8 17:15
E1类照明区
该类区划用地性质主要为生态控制区,包括防护绿化用地、水域、生态湿地;该区划内建筑和开放空间不应作为景观照明的载体,应严格限制景观照明。
E2类照明区
该区域以居住用地和工业工地为主。用地存在功能复合性,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开放空间等多种功能,应控制景观照明,以低亮度为主。
E3类照明区
该区域以体量不突出的公共建筑、高层住宅以及公共活动区。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开放性的公园、游憩集会广场、体育用地、医疗用地、科教用地、住宅等。
E4类照明区
该类分区以城市中心的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