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9 10:44
明建设项目大多采取由建设单位将道路建设项目整体发包给承建道路建设的主体单位,道路照明工程则由主体承包商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这些项目特性的存在,使得项目建设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长沙的新建改造道路照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各个过程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或单位介入。由于各机构及单位性质的不同,对该项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认识上存在差异,各自的目标取向也有所不同,往往造成新建道路照明工程各个过程的脱节,最终导致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的不协调、不统一。
问题一:建管分离。对于路灯新建改造工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