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4 12:29
区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多而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乡镇、村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无法进行常态化管养,严重影响市民日常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和我市亮化水平。
(二)路灯交叉管理,制约路灯管养水平提高。我市各区、功能区区块交错,按照现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路灯设施的养护管理由辖区内的路灯养护单位接收、管理。在实际建设、管理、养护跨区域道路路灯设施过程中,时常出现同一条跨区域道路路灯建设标准不统一,建设、管养区域因难界定而出现推诿现象,数字化城管案卷因区域认定不明确而影响处置进度等问题,这些都制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