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及验收规程》修订工作第一次会议在深圳召开
日期:2010-03-11 09:22
准用词严谨准确、词语规范、规定明确。建设部标准归口单位包琦玮总工程师要求:一是《规程》要与相关标准注意衔接;二是要保持先进性、科学性,对成熟的技术要纳入新标准;三是《规程》会审的专家要考虑地域性,尽量涵盖全国有代表性的城市的专家。会议成立了《规程》编写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孙怡璞 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

副组长:佟岩冰 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

张 华 常州城市照明管理处

组 员:冀中义 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

毛远森 城市道路照明专委会

朱晓珉 武汉市路灯管理局

李振江 沈阳市路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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