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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共照明普遍使用LED产品
日期:
2013-05-14 09:11
用LED照明产品,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产品的示范推广步伐。2013年底前,云霄县、连城县、城厢区等3个县(区)完成对本县(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2014年底前,福建省各设区市至少要有1个以上县(市,区)完成对本县(市,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对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示范县(市、区),由省财政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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