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14 09:51
,按照《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新建楼宇亮化应实行三同时制度,由楼宇开发商根据规划自行出资建设完善,建设完成后可纳入照明监控系统统一控制;已运行多年的楼宇,则鼓励业主自行出资改造建设,对无法动员的,为确保城市夜景照明效果,则由市财政负责重要景观区域范围内楼宇亮化维护,其他区域则由各城区负责动员楼宇建设及维护,无法动员的则由城区财政自筹资金负责,政府对城市夜景照明的建设与管理极为重视,对楼宇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楼宇亮化建设的,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对纳入监控的楼宇亮化电费实行实报实销,保证亮化效果的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