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日期:2006-07-04 10:22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及标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

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强化政策导向。健全和完善法规、标准。规范作业市场管理,结合照明行业实际,统筹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整合资源,节约资源。发挥政府资金的功效,建立统一管理体制,使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更专业、建设施工更规范、运行监控更科学、产品器材选用更合理。坚持依法管理。充分运用国家现有的质检网络和机制,加强器材市场管理。使各环节科学运作,各参与主体协调配合,整个照明相关产业积极联动。

(二)建立完善节能评价体系,加强节能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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