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功能照明, 消灭无灯区
日期:2012-05-30 14:25
保。

2、改、扩建整治形式。主要适用于老旧居民住宅区无灯区的整治。或与新近撤镇(乡)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进行道路改造的同时,同步实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改、扩建。具体要求:在符合《泰州市城市照明规划》的前提下。工程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工程按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工程主材实施招标投标制度。工程决算实施审计结算制度。

五、严格执行无灯区整治的工作流程

1、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对已有的无灯区信息资料的筛选、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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