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工作条例
日期:2017-06-19 13:16
员由技术工作部从照明相关行业专家中选聘,并报城市照明专委会备案;
3、技术工作部为了充分利用相关阶层城市照明等行业的技术力量,可以聘请相关企业、大学院校、设计、研究院(所)等专家学者作为顾问参加技术工作部工作;
4、技术工作部主任由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任免,技术工作部常设在主任单位所在地;
5、技术工作部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并经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同意后任免;
6、技术工作部成员原则上每届任期为4年,可连任。其成员宜相对稳定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成员单位应积极支持其成员开展各项工作;
7、各成员要积极参加技术工
2/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3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