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女神+超人 LED照明怎能不爆发?
日期:2014-03-20 09:05
司与范冰冰、美涛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范冰冰为钜豪公司代言灯具、浴霸类产品,代言期24个月,代言费220万元,代言活动为范冰冰为公司拍一次影视广告、一次平面广告及出席4次产品宣传活动,且约定影视及平面广告的拍摄不迟于2009年7月15日。

钜豪公司称,范冰冰违反合同,拍广告延期了半年多,令公司损失18万元,故应退其代言费的三分之一即73万元;另范冰冰没有参加4次活动宣传产品,令公司损失73万元,要求范冰冰及美涛公司退还91万元。

对此,范冰冰辩称自己不是合同主体,不是该案适格被告。

美涛公司辩称,钜豪公司所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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