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为治理“光污染” 出台新规
日期:2014-04-16 14:27
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LED广告牌;禁止在朝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设置;不得在国家机关、学校、住宅、名胜风景点等地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记者14日从广州市城管委了解到,《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限LED令可以说是此次管理办法修订后的一大亮点。根据《办法》第十二条,以LED(发光二极管)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应遵守以下规定:禁止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除外);在多层建筑墙身设置的,其上沿距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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