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3 15:35
两件灯饰产品外观相近,只存在局部细微的差异,是否构成侵权?中山市蓝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就因生产销售的产品与中山市鸿宝电业有限公司的产品非常相像,而被专利权人杜女士、购买了专利权的鸿宝公司两次告上法庭。
在第一起官司还没落锤终审前,蓝晨公司与横栏镇政府签订合同,卖出2873盏路灯。省高院在今年3月终审认定蓝晨公司侵权,需为73盏路灯赔偿对方5万余元。记者昨日了解到,在第二起官司中,蓝晨公司又因2873盏路灯,被市中级法院判令赔偿鸿宝公司85万元。
免费安装73盏路灯惹来侵权官司
2012年,横栏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