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照明行业市场化体制改革
日期:2012-05-31 13:59
随着市场化体制改革的进程,城市照明的建设、维护成为一种非国有企业的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作为企业其生存的命脉就是利润,企业性质决定它不可能再用企业的利润来弥补公益性开支的不足。因此,过去管建养合并在一个国资企业内,城市照明建设的收益弥补维护经费不足的办法将不复存在。政府应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的实际发生额,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确保城市照明维护经费资金的投入,否则既不利于提高城市照明的社会效益,又不利于城市照明行业市场化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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