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道路照明行业的现状及思考
日期:2012-05-31 14:00
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和市场化经营的进程,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行为与企业行为、经营性行为与非经营性行为不分的诸多弊端。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中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第二、明确道路照明设施产权、经营权、使用权的归属。

按公司法要求实行有限责任管理,解决道路照明设施的责权利问题和丢失、损坏、流失问题,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完好。

第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实行股份制,解决城市道路照明建设与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特别是要解决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城市道路照明建设投资政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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