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圆满完成监控终端升级改造项目评审工作
日期:2015-01-19 09:49
明监控系统分别始建于2004年和2003年,参照北京市政府计算机等IT设备的6年标准的报废使用年限,部分终端设备已超期服役,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等原因,设备已出现老化、破损情况,运行稳定性无法得到保障,由于当初设计制造水平所限,终端在安全防护、系统监测、应用扩展等功能实现方面已无法满足日益提升的管理需要。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中心运检部从2012年开始,组织人员收集资料、分析需求、比对设备,并分批起草、申报了相关改造项目,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经过市管委、经信委及财政局评审中心的层层审核,完成了夜景照明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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