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7 14:57
ng Of Roads For Motor And Pedestrian Traffic》CIE115-199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
2.2 设计要求
2.2.1 道路分类
为保持与现行规范的一致性,上海市对城市道路功能分级按照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级划分,划分原则如下:
1.快速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4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上海快速路具有以下2点:
⑴机动车专用,如高架路、高速路。
⑵快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