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04 08:44
明产品广泛应用,《方案》专门提出了补贴方案。按规定,对各镇街、各园区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并采购符合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标产品,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非政府单位、企业参加示范工程并采购符合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30%给予补贴。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