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温县鑫源路向东延伸段LED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2-07-06 09:37
资约460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LED路灯生产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企业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电光源测试中心检测报告并具有省级以上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大功率LED灯珠检测报告;

3.3投标企业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或机电专业二级(含临时)注册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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