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共机构2013年前将全部更换节能灯
日期:2012-07-10 08:58
报节能灯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组织申报的节能灯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申报的节能灯全部用于公共区域,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单位节能灯改造更换要逐步进行,原则上不提倡一次性更换,但务必于2013年10月全部更换完毕,国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行督查,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各单位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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