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9 09:31
限时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本条是关于在规划设计阶段对城市照明节能要求的具体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节电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5]234号:在城市照明建设与改造中,要保证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严格限制装饰性的景观照明.
对个别地方功能照明依然使用低效照明器具的现象,提出了限时整改的要求。
第十七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提高城市照明维护单位的节能水平。
本条是关于落实城市照明节能工作所要求的具体教育保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节电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