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9 09:31
定城市照明主管部门,以达到建设部对城市照明工作集中高效统一管理的要求。
第五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本条是关于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规定。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本条是关于城市照明规划编制部门的规定。
第七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