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9 09:31
本条是关于规划实施和工程建设计划的规定。
第十条 新建、改建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各类区域照明的亮度、能耗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本条是关于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的规定,是规划和设计阶段对节能要求的具体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节电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5]234号:要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和照明能耗密度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资金计划。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本条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