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9 10:18
武汉市路灯管理局局长任光明任副理事长、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处长高建伟任副秘书长。
三、根据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有关申请加入理事会的规定,经理事会认真研究,一致同意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镇江市路灯管理处、淄博市路灯管理处、常德市路灯维护管理处、衡阳市路灯管理所、岳阳市路灯管理处等六个单位为十二届二次理事会理事单位。同意王士标、沈小明、梁玉、李健、张甲元、黄达江同志为理事会理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把贯彻落实《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2011年11月住建部颁布的《十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