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绿色照明 打造宜居环境――关于城市照明建设原则的思考
日期:2012-06-29 12:42
型的多样性,而是力求多样的统一。灯型的选择应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选择简洁、大方的造型。如临沂市双岭路的船、浆 型路灯延伸至费县40余公里,形成了一种绵延不断的壮观气势,充分体现了路灯的气势之美与和谐之美。
  四、城市照明建设应服从和服务于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定位进行区域划分,实现多种风格并存。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的依据和基础。因此,城市照明建设必须首先服从于城市规划,同时又要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城市照明建设必须坚持确保整个城市总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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