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9 15:04
.城市道路照明管理体制长期以来一直在管建合一的运行模式下,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部分或全部行使了由专业管理机构行使的管理职能。一方面,限于对城市照明专业的理解和实践,不能全面、完整、专业的行使管理职能;另一方面,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得不到发挥。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将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行使管理职能。通过切实加强对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重点环节的集中管理,理顺管理体制,从而规范城市照明的从业行为,发挥国家和政府资金投入的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