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9 16:54
2、制定城市照明规范和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的建城[2004]号《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精神,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局等单位尽快编制《常熟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出台符合本市实际的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划分城市景观照明的定义范围,明确规划、建设、管理、养护部门等主管部门的职责,制定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接等程序以及相应的电费补贴等配套政策。
(1) 明确城市公益性景观照明、准公益性景观照明和经营性景观照明的定义。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主干道、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