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实践
日期:2012-07-02 16:20
,各地城市照明的主管部门不统一有属市政部门主管,也有属规划、或市容、或电力部门主管;机构编制有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在事业编制的管理机构中,又有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有的是宏观管理,两级政府分级实施,有的是直接管理,统一实施。从法规制度看,直至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关于城市照明(包括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的法规、规章或制度。各地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极不统一,只能各自为政,没有立法权的中小城市更是无所适从,难以开展工作。从市场监管看,绿色照明工程涉及到产品的质量、能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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