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简介
日期:2011-08-02 14:08


4、参与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并对设计图纸提出审查意见。

5、参与道路照明设施的竣工验收,组织实施道路照明设施的接管验收。

6、制定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管理标准。

7、拟定城市照明维护费、电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和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8、组织实施已接管城市照明设施的大修改造。

9、受理全市城市照明设施迁移、管线加固、损坏赔偿、外接用电等相关事项。

10、全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监控系统的集中管理。

11、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成果:

1、实现了城市
3/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3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