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02 17:09
照明采用的光源、灯具、控制系统和配套附属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节能原则和目标第七条 城市照明系统的节能设备、措施必须达到安全可靠、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保证城市照明系统功能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和节能效果。
第八条 完善城市功能照明,基本消灭无灯区。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以上。
第九条 控制发展和建设城市景观照明,应根据城市规模和经济实力,严格按标准设计、按规划建设,讲究亮度与色彩的科学配置,把以人为本放在首位的原则。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