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贯彻“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
日期:2012-07-02 17:09
严格执行道路照明功率密度值标准,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达5%,要防止以牺牲照明效果单纯追求节能。
第十一条 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的考核和管理,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达98%,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96%.
第十二条 要优先采购通过绿色节能照明认证、经过专业检测审核或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
第十三条 坚持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在满足城市照明各项功能需要的基础上,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能效,降低系统功耗,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以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
第三章 光源的选择第十四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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