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08 10:48
(中国道路照明网讯)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提出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维护的具体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照明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在规划、建设方面,《规定》提出,城市照明设施管线应当按规划入地,并采取埋设地埋标识等保护措施。现有照明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