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朗热路路灯及绿化工程项目
日期:2012-08-10 16:27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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