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04 15:06
管理部门应根据北京市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包含北京市市区及周边卫星城的照明规划。
2.在北京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基础上,还应该制订各地区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3.在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中,应考虑灯树矛盾。道路照明的管理部门园林绿化的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应充分协商,合理选择树种、种植位置,以避免或尽量减少日后树木对道路照明的影响。
4.道路照明设计应根据北京市道路照明详细规划进行设计。
5.北京市道路照明设计应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