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北京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日期:2012-07-04 15:06
发展LED路灯。

8.城市支路等级以上道路应采用截光型灯具,灯具效率不应小于75%,在步行街或者人行步道上,可采用半截光灯具或者非截光型灯具,造型应与环境相协调。

9.北京市在灯杆造型上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形成全市整体上一致,各特色区域又有所侧重的灯杆造型。

10.北京市市内已经多年存在的灯型应尽量保存,古建筑和各小区灯杆造型应与建筑风格协调。

11.城市道路上交叉路口、立交桥灯型应与路段区分,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可采用中杆或者高杆照明。

12.为了配合城市景观,提升夜间景色,在比较成规模的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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