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09 14:00
照明灯各7万盏)由我中心直接管理,其余由南山区和特区外各区街分别管理。2007年用电量约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567.82亿千瓦时的0.35%。再加上公路、口岸、社区的城市照明设施,用电量将会达到3亿千瓦时左右,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5%。
我中心作为城市照明的专业管理单位,本身也是用电大户,节能工作成为我中心的重要业务,特别是近年来实施的综合节能,进行了多种节能措施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2005年用电量为基数,2006、2007两年存量照明每年节电约8%,增量照明节电约10%,远高于建设部《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