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14 14:31
西一名12岁的少年经过玉林市苗园路时,因路灯漏电而触电身亡。
5月17日,辽宁抚顺一名老太在等公交时,后背靠在路灯杆上被电到,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
漏电伤人事件频频发生,谁该被追责?
漏电引起的事故一般由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即电力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相关人士介绍到。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高压电还是其他电力运行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电力企业都应承担责任。电力企业应定期检修设备,在遇到雨雪等不利天气时更应及时检修设施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避免人身损伤事故的发生。
按照规定:在供电设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