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15 09:12
市城市中大力推广,力争全省29个设市城市均启动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并确保13个地级市和吉首市完成改造任务。
第三阶段为2015年7月至2016年底,在全省全面推开改造工作,确保29个设市城市和32个县城完成改造任务,确立明确的市政绿色照明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考核机制。
第四阶段为2017年,深入推进改造工作,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完成全省县以上城镇市政绿色照明改造目标。
同时,将针对改造工作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将项目建设情况与实施效果挂钩。完成改造任务的地区将由省住建厅组织督查,一旦发现实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