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24 14:57
在董事会明确决议总部不搬,他还要强行搬走,我不认为这是好意。
这还不是第一次他把土地纳入个人账上。2008年,在四川万州,当时雷士还没有上市,他背着董事会在万州签了一个雷士公司建立生产中心的合同,为此地方政府给了700亩地。吴长江把这700亩地给了他个人的一个叫雷士房地产的公司,雷士照明在里面没有一分钱股份。我们发现后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他当时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说下不为例。他总是以公司去投资,承诺给地方税收、销售额,得到的好处装到个人公司。说句老实话,投资人是弱势群体,不是到了万不得已,不是事情太出格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