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10 09:44
二、验收指标
(一)LED公共照明示范工程范围必须包括市区及相关县(市、区),纳入本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使用LED路灯等照明灯具(不含配套设施)总价格2亿元以上,示范工程整体节电55%以上。
(二)必须采购经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检测并列入推荐产品目录的LED照明产品。
(三)示范工程产品采购、质量监测、绩效评估全面推行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
三、申报要求
(一)LED公共照明示范工程以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为单位申报,由市政府指定的公共照明业务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