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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
2.表中对每一类道路交会区的路面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照度值,右侧为高档照度值。
交会区面广、半径大,采用常规照明,难以达到照明标准要求。为此,解决方案是在交会区设泛光照明。通过缩短杆距或采用大于标准段一级瓦数的光源,增加照明功率密度。泛光照明投射角度大,射程远,效果可以满足交会区照明标准值要求。
展宽段是指道路右转弯展宽车道或港湾式公交站。这些路段因为是展宽的,往往是靠道路中线的车道照度不够,但在设计标准中又没有特殊要求,笔者建议按标准段照度值要求。解决方案是采用泛光照明。
人行横道是指行人横过道路专用的,画有斑马线的路段。人行横道是行人与过往车辆易碰触的地方,是事故多发点。设计标准中对此路段平均照度标准值为不低于标准路段的1.5倍。解决方案是采用泛光照明,通过缩短杆距或采用大于标准段一级瓦数的光源,增加照明功率密度。
公交站范围段是指公交车站台、公交车减速段及加速段。这些路段人员上下来往、公交车出入频繁复杂,是事故易发点,但设计标准中没有特殊要求。笔者建议按人行横道照度标准要求。解决方案是采用常规照明,通过缩短杆距或采用大于标准段一级瓦数的光源,增加照明功率密度。
连接段,这里的连接段是指有照明设施和无照明设施的连接路段。此路段是驾驶员由明区进入暗区或从暗区进入明区的过渡段,由于人的眼睛具有明适应和暗适应特性,从进入到适应需要有一定的缓冲时间。因此,如果没有设置过渡照明,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此路段照明标准要求是“5.2.14 对有照明设施且平均亮度高于12.0cd/m2的道路(或路段)与无照明设施的道路(或路段)相连接,且行车限速高于50km/h时,应设置过渡照明”。解决方案是次干道以上道路,有照明设施和无照明设施的连接路段应设置照明过渡区。由有照明设施向无照明设施,照明过渡区应是逐渐变暗,长度约200米左右,即每两三杆逐级采用小一级瓦数的光源。
结束语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看似简单,但是要设计出一份好的设计文件,除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以外,更应该结合道路实际,注重细节,根据不同路段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不同的照明手段,才能创建出理想的道路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