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技术交流 » 行业期刊 » 2011第4期 » 正文

谈如何加强城市照明工程监管职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25  来源:镇江市路灯管理处(212001)  作者:陈勇虎  浏览次数:2458
核心提示:为推动镇江城市发展新跨越,实现镇江城市形象新提升,我们根据镇江市的“十二五”规划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照明建设事业的实际情况,强化城市照明工程监管职能。本文简要地归纳提出如下我市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节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十二五”期间解决办法和工作举措。

摘 要:为推动镇江城市发展新跨越,实现镇江城市形象新提升,我们根据镇江市的“十二五”规划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照明建设事业的实际情况,强化城市照明工程监管职能。本文简要地归纳提出如下我市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节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十二五”期间解决办法和工作举措。

关键词:城市照明 工程建设 监管职能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镇江市路灯管理处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建设,立足本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节约电能、加强城市照明管理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绿色照明理念。我们按照城市路灯设施长效管理目标、城市照明行业改革和发展,就当前城市照明管理出现的新动向、新难题,作了深入研究,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新时期科技创新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创造一个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的照明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关于城市照明工程设计方面的问题

从当前实际情况得知,非路灯管理单位中标工程,建设单位基本上不邀请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参加开工前的施工图纸会审,缺少路灯专业技术、管理单位把关,因而新建城市照明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时或多或少存在着如下问题:

1、功能定位不准。主次干道仍选用景观多头照明灯具,不仅多消耗电能,而且造成眩光,影响晚间机动车驾驶人员行车安全。

2、选取大功率400W高压钠灯和金卤灯,追求高亮度,违背节能要求。

3、主材质量指标要求不够严格。如灯杆加工弯曲、表面粗糙,灯具防护等级不高,杆门尺寸有大有小、无防盗措施,箱式变设计功率过大、内部电路电器结构无统一标准,无检修便道和外部护栏安装要求等。

4、设计深度不够。如无道路平均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等科学理论计算值,初期设计指标未能预先控制。

今年,在市城管局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1]30号)文件,文件中明文规定:

1、规范城市照明项目审批。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及时联系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按规定组织施工图纸设计、办理施工图审图相关手续。

2、规范、完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应按照施工图审查审核意见和节能方案认证,对新建城市照明工程从路灯功能定位、灯杆高度、灯具选型、功率光源选择、IP防尘防水等级、照明功率密度(LPD)计算、眩光控制、监控防盗措施等细化、修改、完善施工图纸。城市照明管理机构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9-2001),从设计源头上协助把好关口。

二、关于城市照明工程招投标方面的问题

当前,城市照明工程均实行公开招投标,但因投标范围狭窄、单一,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又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许多挂靠资质企业的非道路照明专业如乡办、村办灯杆灯具生产企业,甚至是个体供货商认为安装路灯简单容易,都来参与招投标,建设单位对投标企业资质、施工能力等审查、把关不够缜密,而这些企业一旦中标,其施工、采购的主材质量,保护接地,用电安全,路灯质保期内的维护及节能节电工作等均难以保证。其解决的办法:

1、由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牵头,通过我处与各建设单位对几条前三年已竣工的城市照明工程进行养护移交,发现工程资料不齐全、施工不规范、箱变、灯杆接地不合格、设施缺损等,我处及时下达整改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施工质量问题已引起建设单位(投资主体)的关注,他们表示在城市照明专业管理单位的指导下,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好以往竣工工程遗留问题,今后将加大承包资质审查、工程质量监理、后期维护管养等监管力度。

2、2010年,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对上述问题已高度重视,为了使城市照明工程专业资质标准更符合行业的实际情况,更利于照明管理单位的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抓紧修编《城市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该标准的修订无疑将对我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工程市场管理,加快行业市场化进程,促进城市照明建设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三、关于节能节电方面的问题

当前,做好城市照明工程节能节电工作已是当务之急,推动节能、低碳生活是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的职责所在。我市仍有一些已建或新建道路路灯追求豪华、景观亮化效应,大量安装多头庭院灯、草坪灯、泛光灯等装饰性景观照明问题,主干道选用400W大功率光源,盲目追求高亮度,产生光污染,违背国家 “十二五” 明令节能降耗要求,日耗电能多,影响了全年城市照明节电500-600万元总计划目标的实现。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1、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和《关于加强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1]30号)文件精神,我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自身做好节能措施的同时,主动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对新建城市照明工程在施工图纸审核时,积极参与照明工程专项节能方案认证。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严格控制景观照明范围和能耗功率密度。建设单位未履行施工图审核、节能认证手续,未按审图节能意见完善方案施工,未通过城市照明工程专项验收,管养单位不予接电和接收管养。

2、按照市节能应急调控文件要求,在保证行人、车辆安全和满足基本照度的前提下,对城区主要商业街道的双火、四火路灯,实行半夜灯控制方式,即开灯至晚上10:30分熄灭慢车道路灯;对城区部分次干道实行减半亮灯,并调整5-10分钟适当延迟开灯和提前关灯。

3、对城郊结合部偏远道路,关闭慢车道、行人道路灯或实行一侧亮灯。

4、在部分广场、景点安装低耗节能灯泡和LED数码灯管;实行景观照明审批制度,未经市政府批准的景观照明一律不得开启。

5、加大科技投入,增装城市照明监控系统遥控节点。去年以来,针对21项申请接入路灯电网的照明工程及时安装遥控节点和节电柜,纳入监控范围。目前,全市监控终端总数达362个,基本实现主城区已建路灯监控全覆盖。根据季节变化合理控制开关灯时间,提高了实时监控运行能力和科技管理水平。

6、在新建城市照明工程中,逐步安装、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并做好相关数据检测、比对工作。

7、结合每年老住宅区整治和老街巷改造,优化、调整路灯线路和控制设备,彻底消灭耗能白炽灯,逐步更换低效的高压汞灯光源,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节能灯换代产品。

8、主动作为,履行监管职能,加强道路照明设施巡检,严禁白天送电检修路灯,并要求按照实施意见做好节能相关工作。

四、关于养护管理方面的问题

近几年来,主城区尚有相当数量的路灯新建工程竣工后未能及时移交养护,各投资建设主体各自为政、监管缺失,时常出现有灯不亮,白天亮灯浪费电能,晚间大面积熄灯,开关灯时间有先有后,电缆、杆门、井盖被盗,设施缺损严重等问题。这些道路路灯未纳入城市照明中心监控系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也影响了“创建”、“创卫”活动的正常开展,给全市路灯长效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和压力。解决的办法和工作举措:

为了加强路灯设施长效管理,提高设施运行、节电监管力度,规范接电程序,逐步解决监控管理难问题,我处主动做好以下管理和服务工作:

1、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养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08)149号]文件精神执行,新建照明竣工工程质保期满后,由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坚持专项验收制度,将达标工程及时移交管养,纳入城市长效管理体系。

2、在自身抓好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同时,兼顾巡检各投资主体建设的路灯设施,一旦发现路灯不亮、缺损等问题,主动与投资主体电话联系或书面通知尽快修复和整改,尽最大努力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3、为确保项目用电,针对各投资建设单位要求安装路灯电表、纳入路灯电网的申请,依据《关于加强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新建的城市照明工程必须配套安装监控系统,节电设备、视频监控、电缆防盗等智能控制设备,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4、加大新建照明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催要力度,确保移交养护及时,保证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近两年的实践,我处在加强城市照明工程监管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近95%以上的已建或新建工程得到及时整改,完善。

随着“低碳经济”的全面推动,进一步引导城市照明向高效、节能、环保、健康的方向和谐发展,仍是“十二五”规划的核心任务。从长远发展来看,虽然需要我们去做的工作还很多,管理职能的担子还很重,但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局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照明监管作用。

 
 
技术交流搜索 | | 打印 | 关闭
更多


 免责声明:
1 、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凡来源注明“中国道路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道路照明网,转载使用本作品请注明来源。否则本网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 0519-85529633


 
推荐图文
推荐技术交流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给我留言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道路照明网
中国道路照明网常州采编中心 电话:0519-8552963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218室 电话:0519-88162193
备案序号:京ICP备1102556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