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
招标代码:00242012152370 设备
沈阳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义)一期四站四区间所需的动力照明及给排水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合格的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义)一期四站四区间动力照明及给排水设备采购
2.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义)一期四站四区间动力照明及给排水设备采购,共分四个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1: 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参考数量:18台;
合同包2: 环控电控柜,参考数量:48台;
合同包3: 智能疏散诱导装置,参考数量:4台控制装置,2台分布电源,1887套吊顶及壁式指示灯具,760套地面指示灯具;
合同包4:给排水设备,参考数量:87台/套。
上述四个合同包的数量以图纸为准,参考数量中不包括样机数量。
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可以投其中的任何一个合同包或四个合同包全投,投标的评价基于单个合同包。
投标人应该对本次采购合同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合同包内的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否则,可能因投标的供货范围不完整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 交货地点: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松山路~道义)工程设备安装现场。
4. 交货期: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商议。
5.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6. 建设地点:沈阳市
7. 资金来源:沈阳市财政投资25%,招标人自筹75%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l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
l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
l 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制造商;且
合同包1:企业具有30千瓦(含)以上EPS的国家消防型式认可证书。
合同包2:企业具有主母线额定电流2500安培或以上,防护等级IP40或以上的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低压抽出式开关柜)的CCC认证证书。
合同包3:企业具有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国家消防型式认可证书。
l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从2012年8月8日~8月14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可在沈阳招标中心419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负责。合同包1、合同包2每包每套图纸收取押金人民币1000元,招标结束后将图纸原样退回,凭收据退还押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8月31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2年8月31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王嫣嫣
电 话:024-24082122-3828
传 真:024-240841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司维
电 话:024-22530070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信箱:jdzbgs@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
帐 号:240180262210001
沈阳招标中心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