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础承受的荷载。
3.1 基础承受的荷载分为下列三类:
1.永久荷载,如灯杆、灯具、灯架的重量,基础自重、土压力等。
2.可变荷载,如风荷载、雪荷载、积灰荷载等。
3.偶然荷载,如撞击力等。
3.2 当灯杆、灯具、灯架呈现中心对称形式时,基础承受轴心荷载,否则基础承受偏心荷载。
3.3 钢筋混凝土基础自重=基础尺寸*25kN/m3。
3.4 垂直于灯杆、灯具、灯架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Wk =βzμsμzW0Af (3.4-1)
W0 =V2/1600 (3.4-2)
式中:Wk ─风荷载标准值,kN;
βz ─风振系数,按表3.4-1取用;
μs ─风载体型系数,按表3.4-2取用;
μ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表3.4-3取用;
W0 ─基本风压,kN/m2;
V ─最大设计风速,取25m/s;
Af ─迎风面积,m2


4 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
4.1 偏心受压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应计入轴向压力在偏心方向存在的附加偏心距ea,其值应取20mm和偏心方向截面最大尺寸的1/30两者中的较大值。
4.2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当配置的箍筋符合第2.9条的规定时,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式(4.2)的规定:
N≤0.9φ(fcA+fy′As′) 4.2
式中:N ─轴向压力设计值,N;
Φ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稳定系数,按表4.1采用;
fc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按表4.2采用;
A ─构件截面面积,mm2;
fy′─普通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按表4.3采用;
As′─全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mm2,参考表4.4
当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3%时,公式(4.2)中的A应改用(A-As′)代替。



注:1. l0为构件的计算长度;
2. b为矩形截面的短边尺寸,d为圆形截面的直径,i为截面的最小回转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