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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理论的可行性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2  来源: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作者:李瑞吉  浏览次数:1901
核心提示:全文将分上、下两篇,以“城市照明设施标准化编码”为主要方向,探讨和研究“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在城市照明领域中的运用。上篇主要对“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体系的基本概念及应用基础进行阐述;下篇将结合我单位编制的《城市照明设施标准化编码导则》,就“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体系在城市照明领域的运用做更深入的探讨。

摘要:全文将分上、下两篇,以“城市照明设施标准化编码”为主要方向,探讨和研究“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在城市照明领域中的运用。上篇主要对“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体系的基本概念及应用基础进行阐述;下篇将结合我单位编制的《城市照明设施标准化编码导则》,就“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体系在城市照明领域的运用做更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  城市照明  设施  编码  运用


    随着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升,业内各地各企业都在不断探索更加科学、规范、系统的城市照明管理手段。“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做为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对于建设“智慧照明”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有着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一、导言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是进行信息交换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是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我国自1988前起就颁布了《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提出了“加快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速度,提高系统运行的效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同时明确了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的建设要求。
    就城市照明而言,其做为重要基础设施,为城市路网基础功能有效发挥提供了保证,为夜间城市活动及百姓生产生活提供了保障。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完善的城市照明体系更被赋予了美化城市形象、彰显城市品位,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使命。城市照明行业的蓬勃发展所带来的,是各地乃至国家对城市照明行业的关注与日剧增,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二五”绿色照明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类标准化体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速推进城市照明管理的智能化”的要求。
    虽然随着行业的发展,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照明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做为行业指导性文件不断完善,为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指导和依据。各地各照明行业主管部门也逐步开始通过建设城市照明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管理平台对照明设施进行职能化管理。但就整个照明行业来看,对于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的信息分类及编码标准化工作一直处于空白。这项空白直接导致了城市照明管理信息地域化明显、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受限、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难以规范等问题。
    城市照明信息分类及编码标准化涉及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等各个方面,是一个极其庞大的课题,由于篇幅限制,本文无法全面铺开。同时,由于“城市照明设施”做为照明行业各项工作的主体,其信息分类及编码标准化是其他各项标准化的基础,故本文仅以“城市照明设施标准化编码”为对象,探讨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理论在城市照明领域运用的可行性。
    二、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简述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可以理解为信息标准化、信息分类以及编码三个概念的集合。要探讨城市照明“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的可行性,首先必须对这三个概念有初步的了解。
   (一)信息标准化
    信息标准化的兴起源自于计算机领域广泛引入信息处理技术以来,传统的具象信息展示方式越来越无法满足计算机处理的需求,人们开始研究通过数字、字符等抽象符号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制定,从而使得对于语言、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的处理更节省、更快捷、更方便。
    狭义的信息标准化是指信息表达上的标准化,实质上就是在一定范围内人们能共同使用的对某类、某些、某个客体抽象的描述与表达。
    例如形容一根灯杆,我们通常会从其材质、高度、颜色等核心属性进行描述,根据狭义信息标准化的理念,就是要将可以描述这根灯杆的核心属性进行约定,并以行业内认可的方式对同一类的灯杆进行标准化描述,进而使所有需要对同类灯杆进行描述时都按相同的方式进行。
    广义的信息标准化不仅涉及信息元素的表达,而且涉及整个信息处理:包括信息传递与通讯,数据流程,信息处理的技术与方法,信息处理设备等等。以我单位打造的城市照明地理信息系统为例,其就是将相对标准的地理信息与城市照明设施信息相互作用,并通过标准化的信息传递和处理,最终实现信息智能化管理的最好例子。
    信息标准化是“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体系的主旨,只有深入理解了信息标准化的概念,才能有效的实现信息分类和编码编制。广义信息标准化的作用可以涵盖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中各项行为、各类文件以及各种规范的标准化。狭义信息标准化适用于对于城市照明设施这一相对固定而明确的信息元素,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下文中所有阐述的观念都是基于狭义信息标准化,也就是针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标准化编码所展开的。
   (二)信息分类
    信息分类是信息分类学实际运用的成果,属于广义分类学的细化学科。分类即根据相应规则通过鉴定、描述和命名等程序对特定范围对象进行归类,并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分类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设计一种分类方法的过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分类法;二是通过分类法将术语中的概念标记为代码或将术语中对象进行编码。
    分类法是指将某一领域的概念和原理进行序化,其准则取决于应用目的。例如在对于城市照明设施进行统计时往往需要对功能照明设施和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分类统计,则明确功能照明设施和景观照明设施的概念和原理后对设施属性属于功能还是景观就能进行分类。
    对信息进行分类一般需要满足领域完整性、类间非重叠性、满足即定目标有序化标准的同一性(同一类别只有一个标准)、类别标准明显、应用要求明确而完整、详细程度适当等要求。就城市照明设施而言,《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第4号令)以及各地方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中均对城市照明设施的范畴给出了定义,具有明确且完整的领域范围:其服务载体、组成设施功用等的明确性保证了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分类时基本要求;同时,由于对于城市照明设施信息传递和使用的要求相对固定,其信息分类的细化程度完全可以按照需求进行适当调整。本文第二章会详细阐述对于城市照明设施信息分类方法,本段不再赘述。
   (三)设施编码
    代码是对对象进行各方面性质或属性进行解释和归判的成果,而通过制定代码从而确定一个对象类别或类别集合的过程称之为编码。
    代码是整个编码的基本构件,其形式多样,主要包括数字代码、系列代码两大类。其中数字代码就是运用顺序数字进行表示,如代码由001编至100,这类代码一般运用于单一类别信息编码,其优点是代码扩充方便,但运用于同一信息域中存在不同类别信息的编码时存在局限性,其特性不符合城市照明设施编码的需求,故不再讨论;系列代码编码形式灵活,且系列代码中固定段位码可以有效表现不同信息,如一段代码“0x0x”,其前两位可以定义为设施大类,01代表功能照明、02代表景观照明,由此,编码首位为“01”的设施可以非常快捷的被判定为属于功能照明,“010x”编码系列中第2位可以按设施小类进行区分为灯杆、灯具等,若指定灯杆代码为01,则“0101”编码也可以直接被读成功能照明灯杆,依此类推,这样的编码方式适用于城市照明中各类设施的标准化编码。
    为了保证编码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对于编码有着较为严格的编写要求。
   1、信息域明确,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使用的预制基础为例,某一型号预制基础可能同时运用在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工程中,则无法明确判断其属于功能或是景观照明设施,在此情况下根据其属于金属构件这一核心属性,可以将预制基础归入“五金件”信息域中。
  2、信息完整,信息编码系统必须能够完整的处理相关信息。我们在描述一根灯杆时包含了“材质、高度、组合形式、法兰尺寸”等众多核心属性,在进行编制时首先要分析描述对象时包含的核心属性有哪些,进而通过编码规则保证这些核心属性能通过完整的编码进行描述。
   3、一码一义,避免一码多义或多意重码。这一要求是为了保证编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也是进行编码时最重要的关注点。
  4、可维护性,编码必须预留扩展余地,预留的空项又必须依据分类编码原理和内在属性关系而定,新的信息将参照其属性及原有信息的属性关系填充到相应的预留空项中,而不是简单的在原系统中进行堆放。以上文提到的“0101”代码表示功能照明灯杆为例,若编码首期制订时,编码第2位编制到“02”(代表灯具),在新增“X”设施时,首先要判断其属于“功能照明设施”,其次再判断不属于灯杆、灯具,需要再第2位新增编码域,在此前提下,新增设施“X”的代码才能确定为“0103”。
    通过对“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体系的简要的阐述,同时在诠释各分项概念时结合城市照明的特点对其在城市照明中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以城市照明设施为对象,探索性的编制了《城市照明设施标准化编码》,在工程建设及设施运行维护中逐步运用,以期实现更深入、精细的综合管理。本文下篇将以对城市照明各类设施进行实际编码的探索经验为引,进一步探讨“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体系和手段在城市照明领域的综合运用。
 
关键词: 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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