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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南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5  作者:沈俊超 齐立博  浏览次数:1381
核心提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城市照明逐渐出现能源浪费、光污染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提出在完善现有功能照明、改善现有景观照明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照明设计和节能照明器材的使用,贯彻绿色照明、特色照明的理念,创造城市夜景文化遗产。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城市照明逐渐出现能源浪费、光污染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提出在完善现有功能照明、改善现有景观照明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照明设计和节能照明器材的使用,贯彻绿色照明、特色照明的理念,创造城市夜景文化遗产。

关键词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绿色照明特色照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照明事业发展迅速,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迅猛发展。但另一方面,我国城市照明的发展也存在种种问题,如布点不均、亮度失控、文化品位不高、造成光污染等。针对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照明能源浪费、夜间景观环境破坏等问题,国际暗天空协会(IDA)发出倡议——通过有质量的室外照明来维持和保护夜间环境与我们的夜空遗产。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从粗放型走向集约型,城市照明建设也处于由量的建设向质的提升转型的重要战略转型期。为了科学引导我国的城市照明建设,需要建立适宜的城市照明规划控制体系,使城市照明控制规范化、序列化、法规化,从传统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走向可持续的“绿色照明、特色照明”。南京作为国内城市照明建设相对较为成熟的城市,近年来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和实践。

1 统筹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

根据服务对象以及照明目的的差异,城市照明可以分为保障城市夜间生活安全的功能照明和展现城市夜间景观形象的景观照明,二者在功能、布局、建设等方面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

1.1 功能互补

功能照明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城市夜间的生活安全,提高城市设施的夜间利用率。与道路、隧道、立交桥、公园等相关的功能照明设施的有序设置,也同时提供了有节奏、有韵律的城市景观照明背景环境。景观照明重在通过灯光技术展现城市夜间景观形象,展现与日间景观截然不同的景观形态和空间氛围,城市特色景观区域、节点、道路等的景观照明也同时能够一定程度上替代功能照明。

1.2 布局统筹

功能照明设施主要布置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广场、住宅区、公园等地。景观照明设施则主要布置在城市商业中心区、旅游观光区、景观路、标志性建筑等处。功能照明设施和景观照明设施的布局共同构成了城市照明的空间布局结构,功能照明为城市提供了夜间景观背景,景观照明则凸显了城市的夜间景观形象。

1.3 建设协调

功能照明规划重在保障城市夜间照明全覆盖和夜间环境安全,因而规划的重点是设施布局的均好性和保障一定的亮度指标。功能照明的灯光亮度不能过高,色彩宜淡雅。否则一方面会影响人们的夜间休息,另一方面也会冲淡景观照明效果。景观照明重在采用灯光技术突出景观资源本身的景观形象,要根据景观资源本身的特点进行设计。景观照明仅仅追求亮度和色彩的变化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通过灯光效果烘托景观资源本身的特色,展现其不同于白天的景观形象。根据南京主城的公共中心体系以及空间布局结构,南京主城分为五级亮化分区,形成以大面积居住片区和非建设区为背景、以商业中心为亮点的夜景亮化格局,实现南京主城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建设的协调(1)


2 从功能照明走向绿色照明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南京市功能照明已基本实现主城全覆盖。当前南京城市功能照明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分老小区仍有照明盲区,而现有的功能照明也存在照度不均、局部亮度过强造成光污染、照明灯具不节能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在完善现有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2.1 完善现有功能照明

建立功能照明框架,保障功能照明的全覆盖。加快老小区“无灯改造工作”,全面实现主城区功能照明全覆盖。改造现有功能照明设施,通过保障平均照度、提高均匀度、控制眩光等指标来提高功能照明的效率。为了实现功能照明的全覆盖,规划通过建立由区域、线路、节点构成的功能照明框架来保障主城区功能照明的全覆盖,消灭照明盲区。

功能照明区域分为行政区、商业区、居住区和旅游景区四类。行政区以北京西路—北京东路一线为主,运用朴素、实效的功能照明形式,严格限制眩光,营造肃穆氛围,烘托政府机关的形象。商业区照明应与建筑外观、店招、橱窗等的照明统筹考虑。居住区照明主要是城市住宅区内的各类道路、小广场、小游园的亮化照明。旅游景区照明应以满足景区夜间安全性为目标,采用高显色和低功率灯具,功能照明密切配合景观,融情于景。功能照明线路主要依托城市道路形成,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针对不同的道路等级提出相应的功能照明要求。快速路根据道路宽度、断面形式、行车速度等确定相应的照明标准,确保驾驶员在行车途中的安全性和视觉舒适性。主干路照明既要保障车辆的安全通行,又要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确保足够的可见度和均匀度。次干路的照明应确保充分的照度、均匀度以保证安全。支路的照明主要满足行人的视觉安全需求(2、图3)。功能照明节点重点依托城市主要出入口、城市道路交会区、立交桥、隧道、广场等空间节点形成。

2.2 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世界能源危机日益凸显,针对近几年我国愈演愈烈的“电荒”,对城市照明系统提出高效节能要求已迫在眉睫。20067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绿色照明”列为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对城市照明的节能要求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城市照明受到社会各界更为广泛的关注。

绿色照明是指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电光源、灯用电器具附件、灯具、配线器材以及调光控制设备和控光器件),充分利用天然光,建成环保、舒适、安全、经济的照明系统,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绿色照明包括科学的照明设计和节能产品的使用两方面的内涵。

科学的照明设计体现在安全舒适的功能照明和引人入胜的景观照明。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确定城市的亮度分区,控制功能照明的平均照度、均匀度,引导景观照明通过适当的照明设计烘托景观的形象和内涵,从而从规划层面整体控制照明能耗,控制灯光效果对人们夜间休息的影响和对景观资源景观形象的破坏,节约电力,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绿色照明理念的实施和贯彻。

科学合理的照明设计是绿色照明的基础,节能产品的使用是绿色照明的保障,节电照明器具的选择是绿色照明的直接体现。应加大城市照明节电宣传力度,推广使用节电照明器具,增强民众的绿色照明意识。

3 从景观照明走向特色照明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节假日、节庆活动等不断增多,城市的夜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夜景也逐渐成为城市的特色景观乃至特色名片。但当前景观照明中普遍存在的“为亮化而亮化”、“光污染”、“时尚但缺乏特色”等不和谐、不完美之处,使得景观照明品位不够、特色不明显。如何通过景观照明展现城市特色已经成为众多城市日益关注的问题。

3.1 景观照明形象定位要呼应城市特色

景观照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展现城市特色,通过灯光技术烘托城市景观资源的特色形象。因而,景观照明的形象定位要与城市的特色相呼应。

南京是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以及科研、文化、教育基地,是沿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重要中心城市,同时拥有古朴与现代两种气质。南京市的景观照明应顺应南京的城市格局,烘托著名古都浓郁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富有活力的现代风貌。因此,南京市的景观照明形象定位应当传承古都历史文化,顺应城市历史空间结构,通过对不同功能区域的景观亮度、光色规划等,利用高科技手段,塑造南京的城市夜景特色。

3.2 景观照明总体框架要依托城市特色空间结构

由于景观照明本身只是采用灯光技术手段来显现特色景观资源,所以景观照明的总体框架应当在城市特色空间结构的基础上来建立。二者相互依托才能确定景观照明的重点,创造城市夜间的特色空间景观形象。

 

规划通过对南京“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景观特色的分析,在南京主城特色空间结构的基础上(4),建立了“一江一河、两环十字、五片多景”的城市景观照明总体结构(5)


“一江一河”——长江与外秦淮河,是勾勒南京主城空间结构的两条主要水系。

“两环十字”——以滨江大道和绕城公路为外环,界定出南京主城范围;以明城墙为内环,突出老城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十字轴,南北向以中央路—中山路—中华路为纵轴,东西向以汉中路—中山东路为横轴。

“五片多景”——以新街口、河西中心区、鼓楼、山西路及夫子庙五个商业中心区作为城市景观照明建设重点区域,兼顾主城的地区级中心所在区域,形成多个次一级的景观照明区域(6)


规划在“一江一河、两环十字、五片多景”的基本骨架基础上,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动态城市景观照明系统。规划对重要夜景节点进行了详细设计,并建立了水上、陆地和空中等夜间景观系统(7、图8)


4 营造绿色照明环境,创造城市夜空遗产

随着人们节能环保意识、文化品位的不断提高,绿色照明、特色照明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绿色照明不仅意味着降低能耗,更意味着更加安全舒适的夜间生活环境。特色照明不仅是城市的特色景观名片,也将成为城市宝贵的文化遗产。

(《南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获200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表扬奖。项目技术指导为童本勤、朱光远,项目负责人为卜岚林、齐立博,主要参加人为沈俊超、朱新红、冀晓健等)。

 
关键词: 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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