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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第十一届一次理事会议纪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8  浏览次数:2100
核心提示: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第十一届一次理事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一届新当选的39个理事和理事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第十一届一次理事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一届新当选的39个理事和理事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全体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国办发[2007]36号《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要求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有利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商定了新一届领导机构和2008年工作计划。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经研究一致通过第十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人选如下:
  理 事 长:王阿麃 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
  副理事长:温 涛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千 仲 沈阳市路灯管理局
       冉崇华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
       郑东来 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龚贵庭 武汉市路灯管理局
       郑 松 南京市路灯管理处
  常务秘书处秘书长:
       孙怡璞 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
       副秘书长:张 华 常务秘书处
  《城市照明》编辑委员会主任(主编):张 华
  二.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继续履行好深化服务行业宗旨,采取有力措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照明》和《中国道路照明网》的建设力度,及时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多渠道收集、发布行业信息,加快网页更新、改进栏目设置,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将在年内适当时候召开一次编委会和各省站通讯员会议。
  四.针对城市照明行业对职工培训工作的需求,年内适当时候举办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培训班,召开城市照明技术节能研讨会等活动。
  五.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形式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帮助,年内将建立城市照明技术专家组(库)。各理事单位必须积极推荐专业人才参加专家组(库),这是每个理事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也是积极支持开展技术信息交流的重要举措。
  六.继续开展好“市政金杯示范(路灯)工程”评审活动。
  七.经研究决定十一届二次理事会于2009年在重庆市召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键词: 本刊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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