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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规划 抓建设 强管理--推进城市照明健康有序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03  来源:南昌市路灯管理处(330009)  作者:刘义刚  浏览次数:1822
核心提示: 本文主要介绍应根据城市的特色和区域功能,制订科学合理的城市照明规划,在开展城市夜景照明和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时,如何严把设计、施工质量关,实现城市照明科学、智能化管理,推动城市照明事业的发展。

    摘 要 本文主要介绍应根据城市的特色和区域功能,制订科学合理的城市照明规划,在开展城市夜景照明和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时,如何严把设计、施工质量关,实现城市照明科学、智能化管理,推动城市照明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城市照明规划 科技含量 标准设计 节约能源

    城市照明是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总称,主要是指城市范围内的道路、街巷、住宅区、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和建筑物等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配套设施,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美化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管理水平。前些日子,本人对我市及其它周边城市的城市照明发展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并结合多年从城市照明管理的经验,认真分析城市照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照明规划,是推动城市照明事业发展的首要环节。

    1、城市照明规划的内涵。

    城市照明规划是指一定时期内,城市公共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具体的说,城市照明规划就是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员,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认真分析城市的自然和人文等诸多因素,从宏观层面上对城市照明的定位、目标、特色、风格、品位、照明水平、表现形式、建设步骤与措施等作出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对标志性的要点景区或景点和一般性的景物进行点、线、面的组合,提出具有城市特色的城市照明体系的总体构思。在此基础上,按制定的规划进行建设,使城市照明准确地体现该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艺术的内涵以及城市固有特征。

    2、制订城市照明规划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根据本人对其它周边城市考察了解,不少城市编制城市照明规划都相对滞后。由于城市照明水平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形象,代表城市建设的现代化水平,因此,某些城市的领导往往急功近利,喜欢通过景观照明效果来展示城市建设的发展成果。然而,这样急急促促的城市照明工程常常沦为“边设计、边施工、边申报”的三边工程,加上一些建设单位、商家又各行其事,各自为战,工程设计施工不征求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的意见,导致各个工程相互独立,顾此失彼,出现该亮的不亮,不该亮的很亮的形象,而且工程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城市照明的整体效果。有的城市虽然编制了城市照明规划,缺乏科学性和整体性,且未及时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使得规划的执行缺乏可操作性及真正的约束力。如在城市的繁华路段,一味追求豪华的灯型、光色换了又换,改了又改,景观路两侧的灯饰堆了又堆,加了又加,而一些居民聚居的小街巷路灯却年久失修,未及时进行改造。

    3、根据城市特色和区域功能,合理编制城市照明规划。

    城市照明规划应按照城市性质合理安排城市照明布局和确定城市照明风格;要以单体照明为点,道路照明为线,重点景区和公园、休闲广场为面,形成立体化、多色彩、高品味的照明体系;城市不同功能区道路和地段、特定的环境和建筑物,应有不同的亮度要求,努力营造出温馨、宁静、舒适的休闲环境;要达到“一街一灯型,白天是景点,晚上是亮点”的效果。在微观上,每个单体照明要有特色效果;在宏观上,群体建筑照明要有“形散神聚”效果,突出城市特色和文化品位,创造出协调、优美、和谐的照明氛围。

    二、抓好城市照明建设是推进城市照明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1、严把“设计关”.

    目前的城市照明设计大都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城市照明建设专业设计人员较少,水平差异较大,往往不进行实地具体勘察分析和必要的照度计算,凭个人的以往经验进行设计;二是,许多城市照明工程设计方案的最后敲定不是经过照明、建筑、艺术等方面专业人员的反复推敲、论证,而由城市照明建设决策者凭个人的喜好,根据效果图随意确定,导致光污染、光扰民和违反照明规范的现象有增无减;三是,城市景观照明设计简单模仿或完全照抄现象比较严重,缺乏创新,形不成各自城市的特色。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端正设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在保证功能照明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景观照明的装饰功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适当超前”的原则,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其次,要按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照明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的建设与改造,有序建设城市照明设施,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严格按标准设计,科学配置照明亮度与色彩,把满足人的安全感、舒适感放在首位,避免光污染,使照明与自然夜间相和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严把“施工关”.

    第一,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和工艺流程。第二,要树立节约意识。因为城市照明工程中的材料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70%-80%,因此严格控制材料消耗,节省材料费用的支出,是降低工程成本的重要关键。第三,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克服人浮于事的状况,杜绝不必要的人员开支。第四,要加强设备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械设备,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提高机械利用率。第五,要加强技术管理。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节约工程投资,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第六要加强工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现场指导、协调、督查。

    3、严把“档案关”.

    城市照明工程档案是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一部分。完整、准确的城市照明工程档案,是城市照明经常性维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建设过程中,城市照明建设单位不仅要抓好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汇总,还要组织协调好与设计、施工单位的关系,充分利用现场工程例会,争取施工、设计单位的支持配合,为工程竣工时交付验收档案资料创造条件。为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城市照明工程档案必须实行“三同步”管理,即与工程建设的立项、实施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确保档案及时准确地归档。

    三、城市照明管理实现科学化、智能化,是推动城市照明事业发展的关键。

    城市照明建设是城市照明管理的前提,城市照明管理是城市照明建设的延续和发展,是维护城市照明建设成果的重要保证。目前,在城市照明事业中,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城市照明工程完工后,往往不及时移交工程资料,而且在维护管理上,建设单位与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相互推诿、责任不清。不少商场、宾馆等照明设施由于管理维护不统一,随意开关灯,甚至建好后从未亮灯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重视和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已成为城市照明管理部门急待解决的问题。

    1、提高科技含量,加快城市照明中央监控系统建设。

    随着城市照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照明设施无论从数量、种类上都有质的变化,城市照明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传统管理方式已跟不上城市照明建设发展的需要。要推广运用智能化集中监控系统,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

    2、搭建服务平台,加快城市照明服务热线建设。

    加强城市照明服务热线建设,做好投诉的反馈及处理。建立健全信息传输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和行为,切实履行社会服务承诺,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争取广大市民对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的支持与理解,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

    3、齐抓共管,加快城市照明防盗体系建设。

    随着城市照明建设的发展,照明的范围日益扩大,人为破坏、偷盗城市照明设施的情况也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南昌市仅去年因偷盗城市照明设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不仅加大了维修人员的工作难度,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减少因偷盗破坏设施的行为,应该:第一、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保护城市照明设施的宣传。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发动广大市民爱护城市照明设施,自觉与偷盗、破坏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作斗争。第二、从设计、施工环节着手,采取防盗措施,加大偷盗的难度。第三、多方参与,合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公安、城市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偷盗、破坏城市照明设施的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废品回收站的整治力度,堵住偷盗设施者的销赃渠道。第四、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巡查。将督查部门的例行检查与维修部门的自查相结合,定点守候与控制系统监控相结合,对重点区域的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全天候的巡查。

    4、推广节能技术、节能材料、节能措施、加快城市照明节能建设。

    第一、实施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监控和分时控制模式,科学合理安排照明开关时间,努力降低电耗。第二、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积极使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照明。第三、建立城市照明节电宣传的长效机制,大力提高城市照明节电意识,加大绿色照明公共宣传力度。推广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和节电改造示范工程经验。第四、加快对陈旧照明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降低能耗。

    5、健全城市照明法规,加快城市照明法制化建设。

    建立健全城市照明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依法组织城市照明建设,依法保障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法打击偷盗和人为破坏城市照明设施行为,依法处罚违反城市照明法规和规章的各种行为。

 
关键词: 城市照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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