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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之我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0  来源:昆明城市照明控制中心(650224)  作者:梁茂杞  浏览次数:2678
核心提示:本文简要地回顾了昆明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推向市场应具备的条件和有效途径。
   摘要:本文简要地回顾了昆明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推向市场应具备的条件和有效途径。

   关键词:城市照明 体制改革 有效途径自进入本世纪以来,昆明城市照明的管理体制进行了两次改革。2004年5月至2008年12月为第一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人员、机械设备、办公房产、场地和照明设施由全市集中统一管理下放分散到市辖的四个区进行管理。目的是发挥区级财政优势,减轻市级财政的负担。第二次自2009年1月1日起,撤销四个区的照明管理机构,收回人员机械设备、办公房产,交给法国人管理和使用,由法方管养全市的照明设施15年。其目标是把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养推向市场,用较少的财政投入获得较大的社会效益,用先进的节能和管理技术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从而提升城市照明设施的管养水平。

    实践的结果与初衷相差甚远,市民反映强烈,成为关注的热点。据市长热线办公室的统计,接到的投诉电话2005年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4倍。2010年头7个月就达到400多件。可见,改革的道路并不顺畅,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少,需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使改革尽快步入正轨。本文就其相关的问题谈谈个人看法,供参考。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职工思想极不稳定。自撤销四个区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后,职工由法国在昆明注册的西铁路明(昆明)照明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人员的编制却在昆明城市照明控制中心,造成管人的单位不用人,用人的单位不管人。职工感到其身份由主人变为洋人的打工仔,感情上很难接受,时刻担心被炒。在人员使用上,使用方也存在不如人意之处,造成一些骨干自动辞职,对职工的思想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福利待遇不如以前,自下放以来,据估算,平均每人每年减少2-3万元的收入。时刻担心被炒,福利待遇下降,骨干都辞职,职工的思想能稳定吗?

    (二)维修质量大辐下降。主要表现在:有灯不亮、有路无灯、晚上不亮白天亮、亮灯率从下放前的98%下降到90%等等。分析其原因,大致有:人员思想散了,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无心认真工作;法方研发的单灯控制模块不适应电压不稳定的工作环境;原有的监控系统陷入瘫痪;区划交界的照明设施维修扯皮;专业设备、技术力量分散、削弱了管理力度;被盗严重等等。

    (三)政府的投入加大。区级管理时“小而全”

    的管理机制,加大了管理成本,必须配备的维修设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供电部门取消了路灯专用变压器按70%收费的优惠政策,加大了电费的支出。法方管理时,除电费、职工工资、照明设施被盗的损失由政府支付外,政府还需付给法方节能费和设施维修管理费两项费用。其中35%的节能费按80%支付。功能性的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费按每盏灯205元/年支付。

    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费每年支付356万元。2009年,昆明的路灯约为4.6万盏,政府需支付的全部费用估算为4000万元,其中付给法方的维护管理费和被盗设施的恢复费用约为1500万元,占有全部费用的37.5%.全市集中管理时,有路灯23000盏,政府投入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电费、设施维修费、办公费、燃油费、福利费、房产维修费等等只有1460万元(最高年份)。可见政府的投入不是减少而是加大了。

    (四)公益与效益的矛盾不易破解。城市照明的公益性是显而易见的,通过政府的投入,搞好城市管理工作是为保一方平安(包括社会治安和城市夜间交通安全等方面)和提高城市的对外形象。而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为了占领市场,获取利益。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会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降低成本。在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时的一些所谓问题,在企业管理中就是真问题。

    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公益的观念在企业的经营中是不存在的。政府的公益职能与企业的获利目的是截然不同的,格格不入的。由企业来承担政府的职能是不现实的。这是城市照明设施管养推向市场的难题之一。

    只有设法破解这一矛盾,做到真正的互利双赢,城市照明设施管养推向市场才有可能。

    二、经验与教训(一)城市照明设施管养推向市场的方向是正确的,体现了新世纪的探索精神。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即城建[2004]204号文件“养护作业应推向市场”的要求。只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满足推向市场的客观条件,做细致的工作,改革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二)领导思想上的急于求成不可取。原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代表昆明市人民政府与法方谈判,前后谈了18个月,因双方分歧较大,进展无果,昆明市的主要领导得知后,批评了城管局,还批示限时完成签约工作。在压力下,市城管局仓促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了签约工作,使法方掌握了解释协议的主动权,为昆明市政府的被动埋下了伏笔。被动于管理年限长达15年,被动于政府承担的城市照明经费投入过大。急于求成的做法,验证了古人所说“欲速则不达”的道理。

    (三)充分进行调研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是必须的。在实施过程中,我感到是无序的,顾此失彼的。多方面为法方提供方便。比如:程序上不需投标,技术上不需认证,对“合作”者不需考察,机械设备、房产、场地无偿使用等等。根本原因是操作上不透明,缺乏有力的监督,打乱仗的工作方法。结果造成“四不满意”即:领导不满意,法方不满意,职工不满意,市敢不满意。可见,只有通过充分全面的调研工作,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是必须的。

    (四)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上下形成合力是搞好改革的基础。昆明城市照明管理体制的改革,我个人认为走了大弯路,原因之一是缺乏群众基础,得不到广泛的支持,长官意志行事。为推行昆明市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昆明市政府召集了三次会议讨论,一、二次都被否决了,有与会者曾提出这个方案像“卖国条约”,可见其抵触情绪。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为能顺利通过这个“改革方案”,专门为与会者写了公开信,要求与会者能全力支持。随后召开的第三次会议就“顺利”通过了。对于与切身有关的昆明市城市照明工作者来说,反映更为强烈,坚决反对,感到失去了政府的信任感,在这种上热下凉的情况下强行推行只会是适得其反。我认为要得到广大多数人的支持和认同,要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调查了解昆明市城市照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城市照明行业体制改革的发展思路,深入细致做好照明行业职工思想工作,广泛进行宣传、讲清昆明市城市照明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必要性和重要性,讲清广大照明行业职工关心的所有问题。使上下认识一致,才能形成合力,才能为搞好改革打下坚实、可靠的基础。

    三、养护作业推向市场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精悍的管理机构,明确清晰的监管职能。管理机构主要起监管作用,单位的性质可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可编入主管机关的一个处(室),人员身份为公务员。其主要职能有:

    1.编制全市城市照明发展的中、长远规划,审核年度照明设施大、中修计划。

    2.编制并申报年度的支出计划。

    3.审核承包企业的维修费用。

    4.考核承包企业的维护质量。

    5.督促承包企业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6.承办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具有承包能力的照明企业。根据城建[2004]204号文件的要求,城市照明设施管养作业推向市场“应实行招投标制”.招标的主体是政府城市照明主管部门,投标的实体是取得具有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企业。但不是所有照明企业都具备承包的能力,以昆明为例,现有城市照明设施将近5万盏,就必须具备承担路灯设施养护5万盏及以上的一级企业参与招投标。为增强招投标竞争能力,政府也可邀请外省市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问题在于外地企业进入当地,人生地不熟,会给管养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承包质量。

    (三)具有完善配套的人事管理、财政保障政策。具备完善配套的人事管理、财政保障政策,是城市照明设施管养作业推向市场的重要环节。城市照明设施管养作业推向市场后,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生老病死的主体必须明确;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必须明确;奖励与惩戒必须明确。财政保障主要指经费的来源、渠道的畅通、及时等等。完善配套的人事、财政政策,是稳定职工思想,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方面。

    (四)具有上下一致的改革愿望和共识。国内现有的城市照明管理体制,大多数为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照明事业稳步发展,职工思想稳定。

    随着城市的扩大,照明设施的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政府想通过改革减轻财政负担,提高管理水平。只有通过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让职工自觉地增强改革的愿望和意识,达到上下目标一致,齐心协力,改革的步伐才会加快。四、改制是有效的途径城市照明设施管养作业推向市场,改制是有效的途径。

    所谓改制,是将现有管理部门的事业性质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其有利条件在于人员熟悉,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熟悉,具有维修作业必须的机械设备和办公场地,具有完善配套的管理规章和应急处理预案。承担维修管养的能力显而易见。解决的难点在于在职职工身份的变化。

    改制的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经验,先将单位的资产进行评估折价,然后合理地分配给每位职工,使其成为企业的股东和主人。在此基础上,改制后的头三年,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

    职工的工资、各种保险等待遇不变,其费用由政府承担。政府直接与公司签订维修管养协议,不搞招投标。保留老职工事业职工身份等等。目的是使改制后的企业有一个适应的过渡期,积累必要的周转资金,为以后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关键词: 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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