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省调整农村公用路灯照明用电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5  浏览次数:3562
核心提示: 虽然江苏省物价局曾明确表示,近期对省内居民用电价格暂不做调整,但还是率先调整了农村公用路灯照明用电价格,以此减轻农民负担。

虽然江苏省物价局曾明确表示,近期对省内居民用电价格暂不做调整,但还是率先调整了农村公用路灯照明用电价格,以此减轻农民负担。

近日,笔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对省内由村委会(农村社区)及村内其他组织、单位、个人承担的村庄内公用路灯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式电价政策)。也就是说,农村公用路灯照明用电价格将按照每度0.5483元执行。而此前,农村公用路灯照明用电一直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度的价格将近0.9元。

 

 
关键词: 路灯照明 照明用电
 
新闻搜索 | | 打印 | 关闭
更多


 免责声明:
1 、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凡来源注明“中国道路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道路照明网,转载使用本作品请注明来源。否则本网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 0519-85529633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给我留言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情报总站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道路照明网
中国道路照明网常州采编中心 电话:0519-8552963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218室 电话:0519-88162193
备案序号:京ICP备11025568号-1 .